我院获批开展近视防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
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 > 发布时间:2025-01-03
近日,经四川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及专家组现场综合评估,我院获批开展近视防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。
近视防控专项职业能力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运用标准对数视力表、电脑验光仪等仪器设备,对儿童青少年进行视力检查、屈光发育状态监测、光学干预及用眼行为习惯指导等服务的能力。
下一步,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认真制定工作方案,积极承担近视防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,服务地方经济发展,助力眼健康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。